关于2010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双学位招生的通知
根据《佳木斯大学修读双学位管理办法》(佳大校发[2008]24号)文件精神,我院2010年度双学位招生专业已确定,现将具体招生专业及申报条件通知如下:
一、双学位专业设置
园林、生物科学(S)、生物技术;
二、双学位学制
均为四年制本科专业,双学位学制为两年
三、双学位专业的修读条件
我院欢迎各院同学跨学科、跨学院修读双学位。具体修读条件如下:
1.思想品质好,模范遵守校规校纪。
2.本次申报双学位的学生为2008级、2009级本科各专业的学生。
3.学生只能修读一个双学位专业。
4.保证完成主修学位专业课程。
5.主修学位专业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。
6.按时交纳主修学位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学费。
四、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批程序
1.在规定的时间内,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,到主办学院领取并填写《佳木斯大学修读双学位专业申报表》并递交本人书面申请一份,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双学位专业主办学院进行修读资格初审,合格后由主办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,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修读。
2.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按条件录取,并通知双学位专业主办学院。
五、注册与收费
1.被录取的学生,由教务处办理学籍注册。
2.修读双学位专业学费收取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标准执行。
六、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学籍管理
1.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。
2.修读双学位的学生,必须按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全部学位课程。
3.双学位专业学生的成绩,不影响其主修学位专业成绩。
4.在修读双学位课程中,有与主修学位相同的课程(含实践环节),学时等于或低于主修学位课程的可予以免修,以主修学位课程的成绩为准。
5.学生在获得第一学位的基础上,修完双学位所要求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,由学校发给双学位证书,并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。
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名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,逾期不予办理。
咨询电话:8617781
生命科学学院
2010年5月12日
|